伪造房产证诈骗 获刑二年四个月

安徽财经网 2017-08-30 00: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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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造房产证诈骗 获刑二年四个月

宣城市民熊某因犯盗窃罪,于2010年9月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出狱仅仅三年,熊某又因伪造房产证等证件诈骗钱财锒铛入狱。近日,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,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三万元。

2016年9月2日下午,熊某持伪造的居民身份证、房屋所有权证至宣城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,以房产抵押的方式欲骗取该公司人民币5万元,该公司工作人员刘某等人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,与熊某带着5万元前往郎溪县核实房产等相关信息,准备等核实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后将钱交给熊某。途中经刘某询问,熊某承认提供的身份证、房屋所有权证均系伪造。熊某被刘某等人扭送至公安机关,公安机关扣押了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钱财5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熊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,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,系犯罪未遂。综合考虑熊某累犯、坦白等量刑情节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宣判后,被告人熊某已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

徐秋晗市场星报、安徽财经网记者曹开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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